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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专业课-法硕刑法量刑大总结✔
本文档是27考研法硕刑法量刑大总结,系统梳理刑法总则与分则的量刑规定。总则部分明确“可以”(如精神病人、残疾人犯罪)和“应当”(如未成年人、中止犯、从犯)的量刑情节;分则部分涵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贪污罪、行贿罪等罪名,规定了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的具体条件,其中行贿罪新增7种从重处罚类型(如多次行贿、向公职人员行贿等)。文档结构清晰,便于考生系统掌握法硕刑法量刑核心要点,适用于考研备考复习,助力提升法律硕士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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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专业课-法硕刑法量刑大总结
1、【未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3、【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5、【教唆犯】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6、【老年人】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累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8、【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9、【避险过当】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分则部分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挪用资金罪】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贪污罪】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行贿罪】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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