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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考研法硕厚大民法88个名词概念大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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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专业课-法硕厚大民法88个名词概念大全(中)

📒文档说明:

本文档为法硕专业课民法学习资料,系统整理了民法中的重要名词概念,涵盖居住权、担保制度、质权、保证、最高额抵押、让与担保、定金、占有分类、要约承诺、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债权让与、债务承担、抵销权、合同解除、违约责任、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人格权保护等核心内容。文档采用条理清晰的表格和分类形式,对每个法律概念进行了准确的定义和要点解析,适合法硕考生系统复习和背诵使用,帮助考生快速掌握民法核心知识点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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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专业课-法硕厚大民法88个名词概念大全(中)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需要。居住权设立方式包括合同形式加登记或遗嘱方式设立具有人身性不得转让继承原则上无偿设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需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担保制度指为确保债权得到清偿而设立的各种法律措施包括本担保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反担保为担保人的追偿债权设定担保。物上代位性指担保物权设立期间担保物因灭失毁损或被征收等获得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时担保物权依然存在于代替物上债权人有权就该代替物行使担保物权。质权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付或者权利移送给债权人以担保其债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质押物实现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的客体为给付行为留置的标的物须为动产且合法占有持续经营关系债务人的财产才可以适用。保证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其债务时由第三人按照约定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具有要式特征需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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