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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考研法硕刑法罪数问题大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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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专业课-法硕刑法罪数问题大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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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为法硕考研刑法罪数问题大总结,系统梳理罪数理论体系。主要内容包括:实质的一罪(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法定的一罪(非典型结合犯、集合犯、转化犯),处断的一罪(吸收犯、牵连犯)及其他特别规定。详细列举各类罪数情形的构成要件、典型罪名及处理原则,并强调常考罪名与实务应用,适用于27考研法硕专业课备考,帮助考生系统掌握刑法罪数理论及实务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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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专业课-法硕刑法罪数问题大总结     

刑法车涧海法硕罪数问题大总结 实质的一罪
一、继续犯
1. 持有型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持有假币罪。
2. 不作为犯罪:遗弃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3. 侵犯人身自由型犯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不是)。
4. 其他: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5. 关于重婚罪是否属于继续犯存在分歧(考试分析)。
注意:我国刑法规定的多数继续犯通常由作为形式构成,少数继续犯(如遗弃罪)只能由不作为形式构成。在某些情况下,继续犯持续实施的一个危害行为,可以始于作为并在行为继续过程中转为不作为(马工程)。
二、想象竞合犯
想象竞合犯是动态竞合,这个没法整理。。。
法条竟合犯(法条竟合不属于罪数问题,放在这里仅仅是和考分与一本通保持一致)
1. 特别法优先
(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特)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特)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马工程)。
(3)生产、销售类犯罪(特)与诈骗罪(24一本通这一节有讲)。
(4)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特)。
(5)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特)。
(6)抗税罪(特)与妨害公务罪 果。
(7)诈骗罪与侵犯著作权罪(特)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也具有诈骗他人财物的性质,应当优先适用侵犯著作权罪,不再认定为诈骗罪。
(8)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特)与侵犯商业秘密罪。
(9)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与以过失致人重伤、死亡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特)如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医疗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同理。
(10)合同诈骗罪(特)与诈骗罪。
(11)合同诈骗罪与保险诈骗罪等金融诈骗犯罪(特)。
(12)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特)与抢劫罪。
(13)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特)与抢夺罪。
(14)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特)与盗窃罪。
(15)破坏生产经营罪(特)与故意毁坏财物罪。
(16)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特)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17)贪污罪(特)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
(18)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与其他职犯罪(特)。
(19)洗钱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20)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其他走私犯罪(马工程)。
2. 重法优先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141到148条(特)。
(2)诈骗罪与食品领域的生产销售类罪(特)(24一本通有讲)。
(3)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特)(数额巨大或者特别巨大认定为诈骗罪) 刑法车涧海。
(4)袭警罪(特)与妨害公务罪,袭警罪更重。
(5)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特)与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更重。
三、结果加重犯
1. 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2. 破坏交通工具、破坏交通设施罪,造成严重后果
3. 劫持航空器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
4. 劫持船只、汽车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5. 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对死亡结果不能是直接故意)
6. 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的(对重伤、死亡结果只能是过失,而转化犯可以故意可以过失)
7. 拐卖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对死亡结果不能是直接故意)
8.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含自杀)
9. 虐待致人重伤、死亡(含自杀、自残)
10.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对死亡结果可以是直接故意)
11. 组织偷越国边境罪,过失造成被组织者重伤、死亡的
12. 非法行医罪,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或者造成就诊人死亡(过矢致人重伤、死亡)
13. 污染环境致使多人重伤、严重残疾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常见的无结果加重犯罪名:拐骗儿童罪、抢夺罪、遗弃罪、绑架罪、寻衅滋事罪、侮辱罪、诽谤罪、强制猥亵、侮辱罪、聚众斗殴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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